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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路线的历史发展
发布时间:2014年03月18日 00:00发布人:

中国古代传统的“民本思想”是群众路线最早的历史渊源。

        近代的群众路线来自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群众观。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,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非常重视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,重视做好群众工作。马克思、恩格斯、列宁提出的一系列关于党和人民群众关系的理论观点,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本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 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《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》第一次把群众路线确定为毛泽东思想三个“活的灵魂”之一,并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概括为“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”。群众路线这四句话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,前两句阐述的是党的群众观点,它是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;后两句是党的群众观点的具体化,即如何把党的群众观点落到实处。前两句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世界观,后两句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问题的方法论,二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群众路线的整体内容。

        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通过的《组织章程决议案》就指出:“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。”在1925年10月召开的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又指出:“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,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,引导群众。”1928年6月—7月召开的党的六大也作出了“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”的重要论断,同年11月,李立三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,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,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。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“群众路线”这一概念。1929年9月,由陈毅起草、经周恩来审定的《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》中三处提到“群众路线”,即筹款工作要“经过群众路线”,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“经过群众路线,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“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”。1929年12月,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:党的工作要“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,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。”

        抗日战争时期,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开始不断完善和成熟。1943年6月,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《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》一文中,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,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概括,毛泽东指出:“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,凡属正确的领导,必须是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。这就是说,将群众的意见(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)集中起来(经过研究,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),又到群众中去做宣传解释,化为群众的意见,使群众坚持下去,见之于行动,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。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,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。如此无限循环,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、更生动、更丰富。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。”毛泽东在《论联合政府》一文中还进一步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,他指出:“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,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。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,一刻也不脱离群众;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,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;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;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。”毛泽东还从我们党的根本性质和宗旨出发,提出把“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”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,这就使我们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进一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。

        党的七大会议上,刘少奇在《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》中专门论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极端重要性,并将它提到了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高度,他指出:“党的群众路线,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,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。”刘少奇在谈到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内涵时指出:群众路线“就是要使我们党与人民群众建立正确关系的路线”,“就是我们党的领导骨干和党内党外广大群众密切结合的路线,就是从群众中来又到群众中去的路线,就是指导方法上的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的路线。”党的七大通过的新党章,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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